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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微商美食须谨慎

发布时间:2017-08-14 23:28:30  |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近年来,微商的火爆带来了行业乱象。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去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远程购物投诉2.98万件,网络购物占比超过九成,其中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成为投诉热点。不过,相对于服装、化妆品等产品,购买微商食品的维权显得更加艰难。

  为什么微商美食的消费者维权尤为困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师黄冬告诉记者,这其中既有立法、执法的问题,也与微商的特殊性有关。从立法上看,虽然《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均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台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纳入监管,但其实施的具体细则和步骤欠缺。从执法上看,微商食品安全的监管主体可能涉及食药监、卫生、公安甚至网络通信运营等多个部门,“九龙治水”的情况会掣肘微商食品监管。从过程上看,由于微信有较大的个人自主性,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在事前大多只能通过对方发布的图片、文字、小视频以及微信好友口口相传等对食品质量进行判断;往往以聊天协商、先款后物的方式交易、事后出现问题维权时因难以提供正规的购物票据而徒叹奈何。

  一位从事过美食微商的店主坦言,个人在朋友圈售卖美食全凭良心,不添加防腐剂的自制食品对制作流程的要求很高,但即便出现问题,顾客也是询问多、投诉少。因为食品的价格相对低廉,且难以长期保存,对食品质量的判断又有一定主观性,微商美食的消费者大多满足于“吃个新鲜”,懒于花费精力与卖家理论,甚至投诉。

  如何解决微商食品安全问题?黄冬认为,这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从立法上,应该尽快出台微商食品监管的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实施细则,使其有法可依;在执法上,应该进一步完善微商食品监管的体制机制建设,落实主责单位,理顺监管主体间的协调合作关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应该将管理关口前移,在准入门槛的提高、真实身份的查验、经营证照的核查办理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黄冬也建议消费者,在网上购买食品时应慎之又慎,对其进行“过程控制”:一是在事前尽量选择资质健全的店铺、网点进行消费,而不要轻信微商的片面宣传;二是在事中对食品的成色、质量、质保期限、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充分了解,要求对方出具正规发票;三是在事后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对食物残余、购物票据及其他证据进行封存取证,为下一步的维权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