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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元旦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0-01-02 09:21:52  |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责任编辑: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是亲朋好友聚餐的良机,如何安全又健康地享用节日美食,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元旦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一、外出就餐需注意
  1.就餐前要留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尽量选择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的餐厅就餐。建议选择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明厨亮灶”是指餐厅通过隔断矮墙、透明玻璃幕墙、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将餐饮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2.就餐时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要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3.注重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注意饮食清淡,少吃油炸、烧烤食物;不要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
  4.淡水活鱼感染肝吸虫比例较高,生吃含有肝吸虫囊蚴的鱼肉易患肝吸虫病。建议消费者切记不生吃淡水鱼,烹饪时要烧熟 煮透、彻底杀灭寄生虫,降低感染寄生虫的风险。如若生食海水鱼,应确保鱼肉新鲜,且肠胃功能较弱的消费者应谨慎食用。
  二、家庭聚餐小贴士
  1.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材,购买时注意观察食材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胀袋、 胖听)现象。
  2.不要购买和食用国家明令禁止销售、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
  3.购买需冷藏或冷冻保存的食材,应及时放入冰箱,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不同食材在保存时应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再次食用前一定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此外,无论是外出用餐,还是购买食材,要保管好消费凭证,如遇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