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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58件

发布时间:2017-08-15 01:08:16  |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和材料不再实施检验监管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6年第55号),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58件,其中包括《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国质检检〔2006〕135号),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启东辖区内有1家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企业,2015年检验达120批次/2850万只,该公告的出台将大大提高相关企业的通关速度,减轻企业负担。为此,启东检验检疫局在第一时间向相关企业宣传该政策,同时提醒企业,检验检疫部门监管的取消并不意味着自检的松懈,相关企业务必要提高自身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包装质量安全的检验把关,确保进出口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