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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民买到未标生产日期的鸡尾酒 华联超市前后说法不一

发布时间:2017-08-15 01:17:33  |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舜网讯 近日,市民李女士拨打12315热线反映,称7月31日在位于槐荫区市立五院附近的华联超市广场店购买了一瓶品牌为迪士的水蜜桃鸡尾酒,结账后发现该商品没有标注生产日期。

  市民诉求:想要合理解释

  记者了解到,李女士发现该鸡尾酒未标注生产日期后,即咨询了超市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经查看的确未找到生产日期,告知李女士日期被抹掉,并表示需要主管查看后处理。但主管不在,留下了李女士的电话。

  槐荫区食药局:登记拍照处理 称超市会进行协商

  槐荫区食药局将李女士的身份证和所购买的鸡尾酒、发票进行拍照,将整件事情做了登记,并称华联超市会与李女士进行协商处理。

  华联:解释前后不一 给出退一赔十的处理意见

  8月3日,华联工作人员致电李女士表示,该瓶没有生产日期的鸡尾酒属于标签印刷不清楚,可能是机器出现了纰漏,并称可以给出李女士退一赔十的处理意见。这和超市之前日期被抹掉口径不一的说法,李女士不接受,没有同意该赔偿方案。工作人员称会反馈给公司再行处理,截止目前,李女士未接到对方电话。

  随后,记者致电华联,工作人员称不是自己当班,需要询问落实。

  法律规定:标签上应当标有生产日期

  《食品安全法》第42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上应当标明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规定:如果透过外包装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以不在外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